注意!禁止这样使用公租房!将被强制搬离,收回住房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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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心最近在回答大家问题时
经常会有小伙伴问到
"已经申请到的公租房
可以转手租给别人吗?
可以借给自己的朋友住吗?”
别,千万别
这些都是违规操作,会被强制搬离!今天点心就带给大家了解清楚
哪些行为属于违规使用公租房?
为什么不能转租转借?
转租转借将受到哪些惩罚?
我们心里也有个底,不乱操作啦!
这些公租房使用行为违规
千万别做!
(一)承租人转租、转借、擅自调换的;
(二)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;
(三)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住房6个月以上的;
(四)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擅自扩建、加建、改建、装修的;
(五)故意损坏承租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、设备的;
(六)在承租住房内或其公共部位存放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物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物品,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部门警告后不及时整改的;
(七)其他违反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情形。
有上述情形之一的,后果是:
取消承租人保障资格,收回住房,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资格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;
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为什么公租房不能转租转借呢?
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,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、人才公租房的保障性住房,旨在为群众提供住房帮助。
本是解决住房问题的惠民政策,如果被部分“有心人”利用公租房的优惠政策进行转租转借,不仅影响了真正有需要的住户正常申请,而且还扰乱社会公平正义以及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正常秩序。因此,公租房禁止转租、转借。
转租转借会被强制搬离,收回住房
根据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《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获得配租资格的公租房承租人转租、出借已承租房屋的,一经发现:
将解除已签订《租赁合同》,强制搬离,收回住房,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,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。
其信用也一并报备西安市住房保障相关部门,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;
违规出租、转租的二次承租人也属于违反公租房管理政策、亦将被清退,所产生的各项纠纷将不予受理。
再次提醒大家,若公租房承租人转租、出借已承租房屋的,承租人及二次承租人所产生的人身、财产等安全风险,均由双方各自承担。
大家这下都明白了吗
来之不易的公租房
我们一定要合理使用起来
可不敢做出违规的事情~还没有申请到公租房的小伙伴
也提交了解清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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